613日,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在沭陽召開,沭陽法院華沖人民法庭庭長黃海軍榮獲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稱號。這是黃海軍繼獲得江蘇省優秀法官江蘇省十佳法官之后獲得的又一殊榮。

 

黃海軍參加工作13年來,一直扎根基層人民法庭,盡心竭力做好審判工作。自20056月獨立承辦案件以來,已辦結各類案件3100件,案件平均審理天數12.6天,收結案比達到100%,調撤率達66%以上,無一錯案、無一發改、無一投訴、無一信訪、無一申訴。無論是結案數量,還是辦案質量,均居全市法院干警首位,在全省法院也名列前茅。今年4月,黃海軍又被宿遷市委、市政府授予勞動模范榮譽稱號。

 

辦案,不分天時

  

一天辦案近2件,全年結案692件,秘訣何在?他辦案靠的是一股拼勁,靠的是對工作的熱愛,靠的是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沭陽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輝告訴記者。

 

張圩鄉馬布村王某和朱某因相鄰排水糾紛訴訟到法院,原告王某系年近七十歲的孤寡老人,他家房屋山墻和被告朱某家房屋山墻毗鄰,朱某將房屋山墻兩頭用圍墻堵死,并堆積大量泥土,不讓巷口的水排出,給原告房屋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開庭時,被告朱某始終認為巷口不會有積水,不會危及原告住房安全。民間糾紛無小事。黃海軍不顧頭天晚上加班到深夜的疲勞,第二天一早便前往現場進行勘驗。在去馬布村的路上,由于連日下雨,道路泥濘,小車開不進去。黃海軍帶著書記員仲軍成下車冒雨徒步行走四里多路,才到達當事人家里。在雨中,黃海軍對現場進行了勘驗,原、被告雙方都很受感動,尤其是被告朱某看到巷內真的有積水,不好意思地拉住黃海軍的手,連聲說:黃法官,雨這么大,你全身都濕透了,你就進屋躲躲雨吧!黃法官,你甭查看了,你咋判我咋做還不行嗎?黃海軍立即抓住有利時機在雨中做起了兩家思想工作,從人情常理到法律后果,都作詳細講解。經過一番勸說,原、被告都有悔意,被告同意立即拆除圍墻、運走泥土,原告則承認自己對被告家態度不好,今后兩家和睦相處。

  

風停了,雨住了,聞訊而來的鄉親們七手八腳拆除了墻頭,運走了碎石和泥土,兩家的積怨隨著積水流走了,心墻也隨之坍塌,兩家握手言和。

 

為了提高辦案效率,黃海軍還摸索總結出了許多辦案經驗和技巧,如針對春節農民工回鄉引發離婚案件增多的實際,他便集中審理離婚案件;針對轄區百姓種植花木多的實際,他把巡回審判點設在花農的苗圃;三夏大忙、春種秋收季節,為了不誤農時,他把法庭開到田間地頭,農家小院。通過摸索實踐,黃海軍辦起案來得心應手,事半功倍,有時一天開10個庭,兩天結案20多件,最快的案子10分鐘即審理完畢。

 

執行,不畏難關

  

去年以來,黃海軍執結案件450余件,執結率為98.26%,和解率達70%以上,且無一信訪,無一投訴,被干警稱為執行快手。而他的經驗之道則是腦勤多思,腿勤多跑,手勤多干,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05月,廟頭鎮下肢癱瘓的農民左某打電話給黃海軍,訴說自己的不幸。原來,2007121日,左某的兒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事后,左某將無駕駛資格的張某告上法庭,一審判決張某承擔50%的責任,賠償左某損失68298.75元。但張某以家庭生活困難為由拒不賠償,長期躲避執行,以致該案一拖再拖,久執難結。左某下肢癱瘓,又失去了兒子,心力交瘁,長年臥床不起,使本來就生活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

  

為了使該案盡早執結,黃海軍首先借助社會力量,積極與沭陽縣殘疾人聯合會聯系,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此案的關注、同情和支持,法院領導將該案作為重點民生案件來執行。之后,黃海軍帶領執行小組調整了執行方案,通過走訪調查,摸清了被執行人張某的財產狀況,對張某位于沭陽縣茆圩鄉青坊街的一處房產予以評估拍賣。同時,又把張某帶到左某家中,張某看到因生病躺在床上的左某及其家徒四壁的現狀,頓生憐憫之心,雙方都流著眼淚在和解協議上簽了字。在長期的執行工作中,黃海軍總結出了一看申請、二找焦點、三摸家底、四動真情的分步執行和解法。為了辦出優質高效的執行案件,黃海軍摸索總結出了三個一的辦法,即對每一起執行案件錄制一段視頻、一段錄音、拍攝一組照片,及時完整地記錄被執行人、案件相關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執行線索和案外人的情況反映等信息,既有效杜絕了被執行人數次談話前后不一致以及轉移財產等情況發生,又讓權利人了解執行的難處。在執行實踐中,他還借助社會力量,實行協助扣押、協助拘留、協助送達、委托調解的三協一托方法,一方有報,八方協助,有效化解了執行難

 

為民,不辭辛苦

  

黃海軍常說,我喜歡在法庭工作,這兒離群眾最近,只要能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就是苦點、累點也值得。他在法庭當庭長期間,認真履行職責,帶領全庭帶領全庭干警努力創先爭優,一心司法為民。去年,華沖法庭被宿遷中院評為先進集體

  

針對法庭轄區面積大、人口數量多、經濟發展快、涉案糾紛集中的特點,華沖法庭積極探索建設駐村工作站制度。在院黨組及轄區黨委政府的支持下,該庭在轄區每個鄉鎮選擇35個行政村設立法官駐村工作站,并在村委會門口懸掛駐村工作站駐村法官簡介和聯系電話兩塊牌子,該庭《駐村法官工作制度》要求,每個星期五確立為片區法官進村日村矛盾糾紛處理日,法官采取親自駐庭或委托人民調解的方式,村村輪流值班;駐村法官在駐村日對所轄區域進行走訪,了解基層糾紛情況及司法需求,每季度向基層組織通報工作站矛盾糾紛化解情況,定期向群眾提供案例、法律宣傳資料,舉行法制宣傳講座,接受群眾法律咨詢;每月開展一次巡回審判,對于涉及贍養、離婚、相鄰關系等案件,就地立案,就地調解,就地審理。駐村工作站建立以來,該庭共現場審判150余次,不僅服務了基層群眾,同時也拉近了法庭與基層群眾的距離,贏得轄區群眾對法庭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