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 近日,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孫安華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份司法建議書上作出專門批示:“南京中院圍繞企業改制問題進行調查,對改制存在的問題及引發的矛盾、糾紛予以理性和法律思考,并將理論和實踐結合,對如何規范企業改制問題提出較好的建議。這表明南京中院指導思想明確,服務大局觀念很強,所提建議對提高企業改制工作水平,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少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都有積極的作用?!边@份近6000字的題為《當前我市企業改制法律糾紛調查報告》,是南京中院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企業改制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提出的加強管理、推動企業改制順利進行的5條司法建議。
  這5條司法建議是:加強執法,堵塞漏洞,遏制逃廢債務的行為;培育透明、公正的中介服務體系,嚴格資產評估與審計機構的法律責任;構建監督和競爭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妥善理順勞動關系,切實保障職工利益。
  近幾年,隨著南京企業改制的深入,改制過程中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逐漸暴露,并且引發了不少糾紛。2001年至2002年,南京市共受理企業改制案件222件,在地區分布上主要集中于鄉鎮集體經濟較為活躍的郊縣以及城市產業園區集中的區域。在案件類型上以破產和企事業出售合同糾紛為多。企業改制后因原企業遺留、遺漏債務承擔所產生的糾紛在所有案件中最為突出,超過總案件數的二分之一,成為企業改制訴訟中的核心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不僅會阻礙改革的進程,而且由于企業改制的方式多樣,涉及到的利益主體較多,法律關系錯綜復雜,易產生不安定因素,影響社會的穩定。為準確掌握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尋找對策,為黨委、政府在企業改制規范化、法治化進程中提供參考,去年,南京中院組織專門力量,結合審判實踐,用半年的時間,針對近年來南京企業改制過程中產生的法律、社會問題進行了專項調研。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趙興武、徐高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