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了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正確引導輿論方向,從2005年11月起,浦口法院和南京晨報聯辦了“浦口法苑”欄目。該欄目選取某類案件為主題,由資深法官對典型案例用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評析,同時該名法官于當天下午到南京晨報編輯部接聽熱線電話,解答市民的疑問。近期已登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離婚兩個系列共十期,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受到了廣大市民的喜愛,共有100余人次撥打晨報熱線,向法官咨詢法律知識,甚至有無錫、常州的市民打電話到熱線,向法官們咨詢心中的疑惑。
  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逐漸提高,對于法律知識的需要也越來越多,浦口法院在今年舉行的“法官與您面對面??法律咨詢”系列活動中,了解到廣大市民對于法律知識的迫切需要,特別是對于如離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知識的迫切需要。但由于現場法律咨詢活動面向的市民相對較窄,面對這樣的矛盾,浦口法院積極探索,尋求解決辦法。在近期宣傳工作中,發現浦口法院審理的多起案件為社會關注,成為新聞媒體“聚焦”的重點。由此產生了將典型案件報道與普法宣傳相結合的構想,故在今年11月,浦口法院和南京晨報聯合開辦了“浦口法苑”欄目。
  在開辦該欄目過程中,浦口法院一方面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對廣大市民進行普法,引導廣大市民如何訴訟,如何正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認真貫徹上級法院指導精神,積極引導輿論方向,使各媒體從熱衷于對司法審判工作的負面報道追求放大效應,轉變為維護司法權威,弘揚法治精神,引導公民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的正面報道;從熱衷于對刑事案件、奇特案件的報道追求轟動效應,轉變為對經常發生在公民身邊的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報道,從中尋找法律的知識點,提高公民對法律的認識,推動普法的深入開展;從熱衷于案情背景的介紹,追求獵奇效應,轉變為對庭審過程,法官依法正確適用法律的報道,凸現法官在案件審判中的中心地位。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沈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