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民四庭在年終審判任務重、時間緊的情況下,不忘努力踐行司法為民,耐心細致地維護當事人應有權益,受到群眾一致好評與贊揚。日前,民四庭在審判工作上受到群眾充分肯定,接連收到當事人送來的感謝信與錦旗。
  在馬某與張某的房屋買賣糾紛中,馬某將其拆遷安置房轉讓給張某,張某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全額給付了購房款,并墊付了馬某取得安置房產權應繳納的1萬多元產權調換費。馬某取得該房產權手續后,以其出售房屋行為未得到共有人妻子的書面同意為由,主張合同無效,不愿履行過戶手續。該案上訴到南京中院后,民四庭承辦人員不是機械引用法條,一判了事,而是細致詢問雙方當事人簽約經過,多次走訪其鄰戶了解其居住的實際情況,最終根據事實認定了馬某家人認知其出售房屋的事實,并依據誠信原則,依法判令馬某承擔其應付的調換費,維護了交易安全,切實保護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判后,張某親筆寫來了感謝信,感謝民四庭法官維持公理,還公道于人心。
  在顧某與外商投資企業A公司勞動爭議案件中,顧某等23名職工于2002年5月合同期滿,恰逢《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廢止,該批職工與A公司就合同終止經濟補償金的給付發生爭議,經仲裁后起訴至法院,一審判決顧某敗訴,顧某不服上訴至南京中院。民四庭勞動爭議審判合議庭同樣不是機械執法,未因法規廢止而一推了事,而是著眼于23名職工的切身利益,結合勞動仲裁與司法的一貫處置原則,在多方調解無效的情況下,依據地方性立法的本義與相關有權解釋,明確判令用工單位按標準給付顧某經濟補償金,為之后22名職工的維權請求鋪平了道路。宣判后,顧某禁不住感激之情,專程為民四庭法官送來了錦旗,高度贊揚了中院法官主持公正、關愛群眾的熱情與努力。
  作為房地產糾紛與勞動爭議案件的專業審判部門,該院民四庭所處理的案件大多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與城市建設的大局,全體審判人員為此均抱著細致研究、審慎裁判的工作態度,注意時時刻刻為群眾利益著想,在日常審判工作中,憑著嚴謹的作風、理性的頭腦、關愛當事人的真心,積極穩妥的處理每件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