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中院刑一庭2001年、2002、2003年連續三年案件均于當年審理完畢,無一件案件積存,實現了連續三年零積案,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30天。  
  該院刑一庭自2001年最高院下發《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后,嚴格遵照執行,牢固樹立審限意識,提高辦案效率,依法審理各類案件,同時注重提高案件的質量,實現快辦案、辦好案的目標。結合當前全國法院清理超期羈押通知要求的精神,刑一庭在審理好本庭案件的同時,對本轄區內的所有積案進行清理,及時督辦指導每一起超期羈押案件,建立了超審限案件周報制度,定期通報,強化管理措施,有效防止和糾正“邊清邊超”、“前清后超”的現象。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