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沿江大開發的經濟發展大局,南通市港閘區法院充分運用審判手段,支持轄區內政府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2003年共辦結98起拆遷案件,保證了區內重點工程建設拆遷到位。
  2003年,港閘區法院選派優秀民事法官組織了拆遷合議庭,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依法、及時、慎重、妥善地解決轄區社會關注的征地拆遷過程中的建筑工程承包、房屋開發、買賣、租賃等房地產糾紛。對重點工程建設拆遷,該院組織全院力量,及時采取先予執行措施,確保了投入1億多元的污水總管鋪設、寶鋼新日制鋼有限公司投資5.3億元的二期擴建等工程的順利施工。此外,該院首次運用行政訴訟手段,辦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件,解決了個別無理由拒不簽訂拆遷合同、妨礙轄區建設的房屋拆遷糾紛,為推動轄區的經濟建設和城市化進程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處理此類糾紛中,該院注重規范拆遷行為,保障國家法律和各項政策的落實,做到服務經濟建設與保護公民權益的有機結合。同時,該院充分發揮民事調解功能,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嚴格依法維護好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從根本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文章出處: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潘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