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徐州中院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成立專門宣傳機構。近日,徐州市編制委員會[2004]1號文件《關于市中級人民法院增設宣傳處的批復》,同意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宣傳處。根據批復,經院黨組研究決定,成立了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并配備了相關人員。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的主要職責是:宣傳全市法院重要會議精神和各項審判工作,為全面建設現代化法院履行宣傳職責;宣傳全市法院隊伍建設進展情況和先進典型;對本轄區內疑難、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新的法律法規、審判案例及司法解釋進行宣傳報道;負責接待協調各級新聞單位來訪事宜;對基層法院的宣傳工作進行指導;完成院黨組交辦的其它宣傳任務。
  該院宣傳處的成立必將進一步提升徐州中院的宣傳水平,為法院現代化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孫 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