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翟 敏)3月6日,省法院通報了2018年全省企業破產案件審理情況,并發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詳見D版)。數據顯示全省法院新收各類企業破產案件2492件,同比增長51.58%,占全國法院同期新收破產案件總量的14.38%;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案件1078件,同比增長94.58%。審結各類企業破產案件2208件,同比增長76.21%,占全國法院同期審結破產案件總量的18.99%;審結進入破產審理程序的案件572件,同比增長70.24%。

記者了解到,“企業破產環境”指標納入2018年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對于提高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企業破產處置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加快破產相關問題和困難,推動全省企業破產工作取得更大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省法院參與“企業破產環境”指標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工作,受托制定相關考核指標,對全省13個設區市以及各縣市區進行考核評價。

目前,全省各地法院正在積極推進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建設,截至2018年底,全省63.4%的地區已建立相關協調機制。

為了持續推進企業破產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工作,省法院以專刊形式定期通報長期未結破產案件情況,強化超長期案件跟蹤管理。2018年,各地法院在專項清理活動中,積極探索,分類施策,積累了一定工作經驗。南京、無錫、揚州、蘇州等地通過建立領導包案、清案聯絡人、繁簡分流、月度通報、管理人工作遲延懲戒等制度,5年以上長期未結破產案件基本清零,破產審判進入“良性循環”。同時,南京、無錫、揚州、南通、宿遷等地還相繼成立管理人協會,積極為破產管理人搭建交流平臺,大力推動管理人行業自律管理,促進破產管理人隊伍的良性發展和業務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