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通市兩級法院積極響應建設“平安南通”和創建全省最安全城市的號召,配合社會大調解機制,在新形勢下謀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探索調解工作新思路,有效化解了各類糾紛,讓大量民事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其富有成效的調解工作,受到了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贊譽。3月4日至6日,省法院副院長葉兆偉一行前往南通,對該市法院法庭工作情況及《人民調解和訴訟調解如何進行接軌》的課題進行了調研。
  葉副院長一行首先來到張芝山鎮,對該鎮的“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的工作進行了實地考察。他們仔細翻閱了“大調解”工作接待登記本,葉副院長還親自操作計算機網絡,了解情況。他認真聽取了通州市司法局陳局長對通州“大調解”工作情況的匯報和張芝山鎮“大調解”工作的經驗介紹,并充分肯定了該市在調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他說:“通州的‘大調解’果然名不虛傳,值得推廣。”
  而后,調研小組一行驅車來到興仁法庭,葉副院長聽取了該庭關于調解工作的簡要匯報,并詳盡詢問了撤并法庭帶來的利弊因素。通州法院吳存銀院長從鄉鎮黨委、當事人、法院和社會四個層面,仔細分析了撤并法庭后所帶來的利弊。葉副院長對吳院長的講話表示贊同,并對通州法院撤并部分法庭以后,能很好地處理與當地黨委政府、人民群眾之間關系的做法表示肯定。葉副院長一行還來到海安縣法院的墩頭、曲塘法庭,對海安法院近年取得的成績予以了高度贊賞。同時,葉副院長一行還暗訪了如皋市法院石莊法庭,對該法庭的干警進行了親切慰問。
  在調研期間,葉副院長說,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化解自己內部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我國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體現。調解不同判決。判決是一種“向后看”的機制,法官審案的重點在于曾經發生過的事實和依據的法律,至于判決以后,雙方將來如何維持關系,不是判決所重。而調解更側重于“向前看”??融洽關系的維持,雙方將來合作機會的維持,因此,不僅當事人愿意調解,而且法院也應當以調解為重,成功的調解,往往能實現雙贏的目的。法院從事調解工作的同志,要不斷地探索和拚搏,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的組織網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增強自身素質,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努力為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做出新的貢獻。
  葉副院長還要求,南通市兩級法院要根據民間糾紛的新情況、新特點,針對突出的難點、熱點糾紛開展調解工作,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訴訟調解有機銜接起來,化解改革進程中的利益沖突,做到哪里有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保障、維護和促進地方改革和發展的順利進行。
文章出處: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