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的迅猛發展,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重要風景旅游城市的蘇州在市政建設、房地產開發中出現了大量的房屋拆遷糾紛,法院受理的拆遷執行案件數量呈不斷上升的趨勢。為了全面掌握拆遷執行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更好地服務于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蘇州中院執行局日前通過組織座談,對滄浪、金閶、平江三家市區法院已辦結的143件拆遷執行案件進行了復查。座談時,大家對全市房屋拆遷執行案件的特點進行了探索和研究,對執行實踐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執行方法和執行措施進行了歸納和總結。
  一、 全市房屋拆遷執行案件的主要特點
  1、時間緊。房屋拆遷從公告、裁決到申請執行大約需要三個月左右,而按照政府的規劃,建設工程的完工是有期限的。這就促使法院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必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拆遷,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拆遷任務,以確保工程項目順利開展。
  2、工作量大。大部分的拆遷執行案件都需要法院做大量工作,包括外圍的調查取證,細致的宣傳教育,耐心的說服勸導。由于在拆遷裁決的送達、安置房源的安排等方面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瑕疵和爭議,致使法院必須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有關部門磋商、協調。
  3、對抗性強。進入執行程序的被拆遷人抵觸情緒均很強烈,有的甚至采取過激的對抗方法,強制執行中矛盾極易激化。金閶區法院執行的拆遷案件中,2003年以強制執行方式結案的案件數比2002年上升了7倍,拆遷案件的對抗性增強使執行法院壓力較大。
  4、法院案外介入多。涉及一些市政工程、重點工程的,由于法院要服務于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往往之前應政府要求派員一起參與辦公,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后,當事人多有成見。
  二、全市法院在執行房屋拆遷案件中的經驗和做法
  為了實現房遷案件執行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最大限度地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該院作出了關于規范房屋拆遷案件執行的要求,加強了對執行人員的培訓,在執行實踐中認真地總結和探索,積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矛盾易激化案件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執行預案,防止突發事件發生。有些案件的被拆遷人由于種種原因抵觸情緒很大,對于這樣的案件,法院思想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執行前先進行深入細致的外圍調查,掌握被拆遷人居住地的周圍交通狀況、人流密集程度、周圍環境等,以便事先協調好交警、公安等部門予以配合;同時深入了解被拆遷人的家庭狀況、人際關系、職業情況等,以便在執行時有針對性地做好對被拆遷人的說服教育工作,減少復雜局面及突發狀況的發生。
  2、對無理取鬧、暴力抗法的被拆遷人堅決依法強制拆遷。在城市建設中常發生有關房屋拆遷的共同訴訟,其案件的被拆遷人可能涉及到成片的待遷居民。在這些被拆遷人中有些最頑固的釘子戶是他們的“領頭羊”,他們往往會煽動其他被拆遷人以及不了解案情的圍觀群眾,極易導致集體抗法事件的發生。對于這樣的釘子戶,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絕不手軟,堅決予于強遷,拔掉釘子戶,使其它觀望徘徊的被拆遷人能夠自覺履行搬遷義務。
  3、對于一些特殊的被拆遷人,不僅做到依法辦案,更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法院在執行實踐中常會碰到一些被拆遷人是已經年高80的老人了,他們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住了一輩子,這些老房子對他們來講不僅是生活的依賴,更有感情的依賴,如果強制搬遷,很難想象他們會有什么樣的異常舉動。對于這些年邁的被拆遷人,執行法官應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用耐心、細心、熱心的工作作風使老人們感到了執行法官的關心、熱情和真誠,從而配合法院順利地進行搬遷。
文章出處: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