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豐市法院認真貫徹2004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找準審判服務農村、農業、農民的切入點,積極審理各類“三農”案件,努力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時值農民春耕備種時節,為維護農村春耕生產秩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該院協同市有關部門開展了“種子法宣傳月”活動。活動中,該院采取“三個一”的措施,切實把審判工作與當前農村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一是開辦一檔法制專欄。為更好地服務春耕春播,該院趕在春耕下種前與市電臺聯手推出法制專欄節目,旨在通過農村廣播這一大眾媒體向農民廣泛宣傳《種子法》和剛實施的《江蘇省種子條例》。該院民一庭庭長走進市電臺演播室,就該院近日審結的一起種子質量賠償案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接受記者的采訪。采訪中,法官結合具體案件事實通俗易懂地向農民朋友介紹了法律相關規定,并就農民購種時的注意事項和發生種子質量糾紛后如何維權等問題向農民朋友提出一些實用性的建議。該檔節目播出后,受到全市農民的普遍好評。
  二是組織一次庭審旁聽。為增強農民自我保護的維權意識和種子經銷商依法經營的法律意識,該院近期還將選擇典型種子質量糾紛案件組織部分農民和種子經銷商旁聽庭審。通過以案說法這一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增強廣大農民和種子經銷商對依法治種的感性認識,提醒農民注意防范假種子、劣種子,教育經銷商依法經營,切實防止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
  三是編印一本宣傳手冊。該院近期正落實專人對近幾年審理的種子質量糾紛案例進行收集整理,按照案件事實、爭議焦點、相關法律規定、判決結果和理由、法官建議的體例,編印成宣傳小冊子,分發至全市各村委會和農民手中,為農民及時提供一份通俗實用的普法資料和維權手冊。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