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鹽城中院馬志相院長帶領分管民事審判工作的吳海龍副院長以及研究室、宣教處的同志一行6人,專程深入射陽、建湖兩地就當前全市法院如何貫徹落實全省民營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方位地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等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活動。馬志相院長走進民營企業,并與10多位當地知名的民營企業家進行了座談,認真聽取了民營企業家對法院工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民營企業家們對此次調研活動給予了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評。座談中,企業家們一致認為,近幾年來,全市法院落實司法為民、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全市法院通過深入民營企業進行普法宣傳、強化權利維護、依法及時審結涉及民營企業的糾紛案件、加大執行力度等方式,保證了民營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企業家們結合自身企業發展的實際,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對全市法院在新形勢下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的發展,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有確立平等保護的理念、正確處理企業改制后的遺留問題、加大對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努力解決“執行難”加大債權清收力度、及時提出規范指導企業發展的司法建議等內容。
  通過深入開展調研,馬志相院長對當前全市法院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的發展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進一步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全市法院要認真學習全國“兩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司法理念,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發展意識,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法院工作。當前,就是要深刻領會《憲法修正案》中“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內容的內涵,落實省、市發展民營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發展民營經濟對“富民強市、跨越發展”、對實現“兩個率先”的戰略意義,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二是落實司法為民,強化四種意識,牢固確立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理念。全市法院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落實司法為民,充分保護民營企業及其投資者、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公開、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要著力強化依法服務意識、平等保護意識、促進發展意識和維護穩定四種意識,牢固確立支持、規范、引導民營經濟發展的理念。
  三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服務和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全市法院要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權利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活動;要及時、公正處理好涉及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民商事案件,要堅持快立案、快審理,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平等交易和公平競爭;及時審理企業自身改制糾紛案件,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民營經濟發展的管理創新;要加強民營企業涉訟的行政案件的審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執行難”,確保民營企業的合法債權及時得到實現,對涉及民營企業的申請執行案件,要及時立案、及時執行,與此同時,要慎用拘留、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四是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努力為民營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全市法院要采取送法進企業、開展輔導講座等多種形式,積極、主動地深入民營企業,加大對民營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普法宣傳力度,特別是加強對企業改制、合同簽訂和履行、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人員管理、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另外,通過對涉及民營企業案件的審理,及時提出規范、引導企業發展的司法建議,以不斷提高民營企業加強自身法律保護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
  調研活動取得預期效果,近期,該院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出臺《全市法院依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指導全市法院進一步依法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