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中院法警支隊接到一名受害人舉報,稱市中院一名叫高勇的法警正在該市搞一些不法活動,其身著警服,警銜、警號齊全,并且有執行公務證。接報后,該院法警支隊立即向院里作了匯報,初步判定,此人系去年被法警支隊抓獲的不法分子,并安排專門警力收集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公安部門。4月5日,高某在其暫住地被鼓樓交巡警大隊抓獲,并在其暫住地查獲了警服,偽造的警號、警銜等。經了解,高某自去年被處理后仍在社會上冒充法警招搖撞騙,其警服、警用標志均系偽造,其行為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
  該院法警支隊為了加強警容風紀管理,結合作風建設活動開展,及時將情況通報各法警大隊,要求各大隊一要加強對警服、警用標志的管理,嚴格按有關文件要求管理使用警服和警用標志,愛護和妥善保管警服、警用標志,防止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嚴禁法警將本人的涉警用品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二要加強對本隊工作聘用人員的管理、教育,對思想意識、工作態度差,不服從管理的,或有其他問題的,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堅決予以清退。三要以機關作風建設為契機,抓好本隊的警容風紀管理工作,從制度落實入手,培養司法警察良好的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樹司法警察文明形象,建法警隊伍文明窗口,以良好的精神風貌,飽滿的工作熱情,優秀的工作業績迎接省院總隊的等級評定。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警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