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法官學院《法律適用》主辦、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協(xié)辦的2003年度《法律適用》“南通杯”有獎征文頒獎大會在濱江臨海的中國近代第一城??南通市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大學、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法院及南通中級法院的獲獎作者參加了會議,中共南通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袁靜波與會致辭,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法律適用》常務副主編曹三明到會并作了重要講話。
  2003年度《法律適用》“南通杯”有獎征文活動,經(jīng)過評委認真評選,共從2003年度《法律適用》應征征文中評出一等獎一篇、二等獎10篇、三等獎13篇(合計24篇),獲獎作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公安大學、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等。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江偉、徐繼軍合作的《民事訴訟標的新說??在中國的適用及相關制度保障》獲得一等獎。南通中院在本次征文中共有三篇論文獲獎,在頒獎會結束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楊立新作了《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運用》專題講座,整個講座耗時近3個小時,會場座無虛席。
  
文章出處: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杜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