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臺區法院與該區文化局聯合創辦的法制類電視專題欄目《法庭內外》,于2004年4月20日正式通過有線電視網向全區播放。該專題每兩周播出一檔,每檔節目大約10分鐘。主審案件的法官走進演播室,以案說法,既擴大了法制宣傳的效果,又較好地展示了法官形象。
  為了保證專欄的質量,雨花法院為此制定了實施方案。一是成立了編委會,將任務分解到庭室,責任到人,讓審判法官都能走上屏幕,體現雨花法官在認定事實、分析證據、運用法律等方面較為嫻熟的審判技巧和法律水平,努力推出一批知名法官。二是確定了欄目形式,在對案件進行深入報道的同時,通過法官說法、法律小信箱、法律講座等形式,加強法律宣傳。三是與區文化局簽訂了聯辦協議,規定每期的宣傳主題由法院決定,電視臺與法院形成每周定期聯系工作制度,并由法院研究室派專人負責與電視臺的欄目編導、記者進行溝通與聯系;所有的宣傳題材由法院研究室統一歸口管理。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