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鹽都縣法院受理全市首起“大頭嬰兒”索賠案,受害嬰兒楊謹及其法定代理人楊立軍對銷售海拉爾市三星乳制品公司生產的“黃金搭檔”嬰兒奶粉的超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藥費、營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計61182.7元。鹽都法院收到訴狀后,立即進行立案審查,鑒于楊謹家庭經濟困難,對原告實施法律援助,同意緩交本案訴訟費,并當日移交民一庭審理。該院負責審判的合議庭已決定于6月10日開庭審理此案。
  據原告父親即法定代理人楊立軍訴稱:嬰兒楊謹于2003年12月30日出生。因母乳不足,經被告推薦,嬰兒從出生后一星期即食用被告超市銷售的海拉爾市三星乳制品公司生產的“黃金搭檔”嬰兒奶粉。日前,家人發現嬰兒在4個月內體重只增長1600克,頭比正常嬰兒大而軀干瘦小,整天哭鬧不止,遂到鹽城市第三人民醫院就診。5月11日醫院作出診斷嬰兒楊謹系營養不良Ⅱ度,營養性貧血中度。楊立軍懷疑是食用奶粉所至,遂于當日向鹽城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申請檢驗,經檢驗該奶粉蛋白質含量僅1%,嚴重不符合GB10767-1997《嬰幼兒配方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規定10-20%標準。楊立軍立即向鹽都區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被告賠償,因雙方對賠償金額達不成一致意見,5月13日消協作出終止調解決定。楊立軍即代理原告向鹽都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支持。
  此案目前已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影響較大,并且有可能引發本地區一系列同類案件,已引起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
文章出處:鹽都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