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判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日前,南京中院召開全市法院審判涉農案件座談會,交流審判工作服務“三農”的經驗,研討審判工作服務“三農”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統一全市執法尺度。
  會議由市中院姜洪魯副院長主持,來自高淳、江寧、溧水、浦口、六合、雨花、市中院有關業務庭的領導參加了會議。在聽取了各單位對近幾年來涉農案件的審判情況和取得的經驗的匯報后,姜副院長就如何進一步做好涉農案件的審判工作作了重要講話,要求各基層法院、中院各業務庭室要進一步深化對“三農”問題的認識,加強對審判服務“三農”重要性的認識,要認真把握好審判工作服務“三農”的價值導向和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力求通過審判工作使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民得到法律的救濟,從而達到農業結構的穩步調整,農村經濟穩步發展,農村社會保持穩定的目標。在具體的審判工作中,必須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原則、方便與快捷的原則、滿足需求的原則、求真務實的原則、實效雙贏的原則。姜副院長還從涉農案件范圍的界定和審理方法等方面,就如何把握審判涉農案件的工作重點作了具體闡述。最后,姜副院長強調要求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全面把握審判態勢,定期排查收集信息,超前預防超前對策,要切實加強對審判涉農案件的指導,加強調研工作,并積極做好審判涉農案件的宣傳工作。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高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