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中院召開人民法庭建設工作座談會,小結去年8月全市“兩庭”建設工作會議以來的貫徹落實情況,分析當前人民法庭的建設現狀和存在困難,部署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庭的建設任務。南京市法院徐立新院長、吳平副院長以及部分有人民法庭建設任務的區縣法院院長等參加了會議。南京市委副秘書長、市政法委副書記孫綿琪同志參加會議并講話。
  為進一步加快人民法庭的建設進程,實現2005年“兩庭”建設達到省法院規定的標準,會議強調,一是要搶抓機遇,以深入貫徹落實全市“兩庭”會議精神為契機,充分利用地方黨委、政府對“兩庭”建設在資金籌集、用地審批、規劃設計等方面高度重視等有利條件,加快人民法庭建設步伐;二是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分類、有重點地抓好人民法庭的建設工作。在現有的25個人民法庭中確定12個人民法庭為今明兩年的建設重點;三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以符合標準、注重實用、適度超前為原則,不能過分貪大求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四是要最大限度地爭取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特別是新設立的人民法庭,要在交通便利、區位優勢的地點選址。五是要實行“兩庭”建設責任制,將任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到人,要求院長親自領導,親自過問,親自督促;加強市法院對基層法院人民法庭建設的幫助和指導力度,及時解決人民法庭建設中遇到的困難,促進全市人民法庭建設的整體協調發展;將人民法庭的建設情況列入評先考核,凡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完成人民法庭立項、設計、施工等建設任務的人民法院,該法院和相關人民法庭不得參加市級以上的評先考核。六是要堅持以科學的發展觀指導人民法庭的建設工作,始終保持創一流狀態,使本市“兩庭”建設與全市經濟、政治社會發展協調同步。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