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關于加強全省法院調查研究工作的決定》下發(fā)后,鎮(zhèn)江中院積極研究制訂配套措施,認真加以貫徹落實。日前,相繼出臺了《全市法院重點調研課題管理辦法》和《全市法院調研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以進一步豐富調研載體,提高調研的實效性,強化與規(guī)范調研考核,引導調研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今年4月初,鎮(zhèn)江中院認真組織全市法院調研職能部門學習討論省高院《關于加強全省法院調查研究工作的決定》。大家一致認為,《決定》對于在新形勢下更好地開展調研工作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同時指出,該市法院調研工作現狀與《決定》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以貫徹《決定》為契機,使調研工作進一步走上規(guī)范化與制度化。該建議設想在院長辦公會上匯報后,得到院領導的充分肯定與支持。市中院研究室隨即組織人員針對全市法院調研工作中迫切需解決的機制問題,形成了上述《兩個辦法》的送審稿。4月12日,鎮(zhèn)江中院黨組討論通過了《重點調研課題管理辦法》,同時要求將《調研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討論稿印發(fā)至各基層法院和本院各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在書面征求意見后,5月20日市中院專門召開由全市法院研究室主任和部分調研骨干參加的座談會,集中征求意見。會后,市中院研究室對征集到的二十余條修改、補充意見進行了匯總、梳理與討論,并據此對原送審稿作了認真修改。5月31日,市中院黨組討論通過了《調研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重點調研課題管理辦法》主要涉及五方面內容:1、課題的申報與確定。市中院各部門和各基層法院應于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申報,市中院黨組或審委會對所申報的課題討論通過后,予以立項公布。2、課題的完成與要求。經立項的課題,課題承擔單位必須成立由相關工作負責領導參加的課題組,并至少在全市兩級法院范圍內開展調研的基礎上予以完成。市中院對各課題承擔單位開展調研進行組織協調。3、課題的評審與轉化。每年年底前,市中院研究室組織召開由專家學者、相關工作負責領導和課題負責人參加的評審會,公開評審課題成果,凡通過評審的,除爭取發(fā)表外,重點轉化為法院內部的法律適用規(guī)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導性意見。4、重點課題的經費保障。各課題承擔單位對每個課題給予2000元的經費資助,并對課題組外出調研,按出差標準報銷相關費用。5、課題考核與獎勵。課題成果通過評審,可作為課題承擔單位和個人參與崗位目標考核的依據。課題成果被轉化規(guī)范性文件的,對課題承擔人優(yōu)先提供培訓機會,在評先評優(yōu)晉級晉職方面予以優(yōu)先考慮。課題成果被作為立法、司法解釋依據的,市中院對課題承擔單位和個人給予記功。目前,全市法院重點課題申報與立項工作已經完成,正進入實施調研階段。
  根據《調研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市中院對各基層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門和個人的調研工作考核主要從下列三個方面進行。一是調研成果發(fā)表轉化情況。凡調研成果發(fā)表、獲獎或轉化成為規(guī)范性文件的,各法院都將其收入調研成果資料庫,并對相關單位和個人記錄相應的分值。二是調研任務完成情況。每年年初,市中院擬定重點課題申報、學術討論會論文組織、各類案件報送、網站信息報送等各類調研任務的具體指標。各單位超額完成指標的,則獲得一定記分,未完成指標的將被扣分。三是調研組織措施落實情況。各基層法院的調研人員配備、調研制度建設、調研活動開展和調研工作保障等情況均納入績效考核范圍之內。市中院每年將調研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全市法院各項綜合評比的必要條件和法官審判業(yè)績考核、崗位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市中院每兩個年度根據調研績效考核結果,評選全市調研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并作為向省院推薦全省先進調研單位的依據。
  
文章出處: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