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  日前,邗江法院就吳某涉法上訪問題召開公開答復會,這是該院今年以來處理化解涉法上訪問題的又一新舉措。
  上訪人吳某于1960年被錯判入獄5年,后經復查再審,被撤銷原判,宣判無罪。根據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因“文革”前的冤假錯案被停發的工資不予補發,生活困難的可予適當經濟補助。吳在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助后,又數次到有關部門上訪,并提起過行政訴訟要求補發工資,均未獲支持。“國家賠償法”于1995年實施以來,吳又多次上訪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因該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省、市法院賠償委員會均依法定程序給吳以明確答復,其賠償申請不符合刑事賠償的立案受理條件。吳的賠償要求未得到滿足,遂長期纏訪。今年4月和5月邗江法院就其上訪問題兩次作出書面答復,吳仍不滿意。
  為擴大信訪工作的社會效果,達到教育本人、澄清是非、釋明法律政策的目的,邗江法院決定召開公開答復會,邀請上訪人的親友及其工作單位、黨政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參加,共同協助做好上訪人的思想工作,化解思想疙瘩,弘揚社會正氣,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依法上訪。
  據悉,邗江法院在處理化解涉法信訪的工作中,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已初步形成了“上掛”、“橫聯”、“外輻射”的信訪工作機制,以切實解決“信訪難”。“上掛”即向上依靠上級法院和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消除“法院信訪工作由法院單打獨斗”所帶來的阻力,形成合力解決難題;“橫聯”即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民政、信訪等相關部門的橫向聯合,加強部門間的相互監督和協作,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和統一;“外輻射”即對信訪人員采取有的放矢、布防監控,請基層組織、所在單位協助做好上訪老戶的安撫工作。

      

文章出處: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