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喂!你是沭陽法院廟頭法庭嗎?向你舉報義務人鐘某某的情況,他打工在外一年多,他現在就在家,能幫我去執行一趟嗎?”“好,你等著,我立即安排人出警”。打舉報電話的是一位姓王的當事人,接電話的是江蘇沭陽法院廟頭法庭庭長范守建同志。于是執行干警冒著鵝毛大雪立即趕到目的地,外出一年多避而不見的鐘某某被執行干警帶回法庭進行執行談話。而這一天是2005年正月初一。
  該院針對春節期間外出打工回鄉過年的當事人多,有一定的執行能力的特點,不適時機抓執行工作,果斷采取三條措施:一是開通維權熱線,該院規定春節期間必須保持通信工具暢通,正副院長、院中層正職、各法庭庭長、院值班室和各法庭值班的值班電話或手機全天候地開通,確保當事人提出的咨詢、投訴、舉報等問題能及時一一解答。二是在封停辦公車輛的同時,保留應急所需的車輛使用,確保城區出警十分鐘內趕到,農村出警三十分鐘以內趕到。三是組成臨時應急分隊。抽調執行局、各法庭人員組成,在院值班室集中,隨時處理因當事人舉報需要出警等事項。
  這三項措施,實實在在地方便了當事人。據不完全統計,該院在春節期間的一周長假里,共接到當事人的舉報、投訴、咨詢112人次,出警36人次,執行款物合計11.36萬元。

 

      

 
文章出處:沭陽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韋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