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5年3月24日下午,下原鎮白雁學校禮堂內,氣氛莊重嚴肅,如皋法院刑庭的三名法官在這里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徐正華搶劫一案,六百多名正襟危坐的初中學生接受了一堂別開生面的法制教育課。
  先進性教育活動開展以來,如皋法院采取開設人大代表旁聽專席、加強行政機關情況通報、提高民事案件調解率等措施,通過審判職能的充分發揮,著力構建和諧社會,為了響應省委“三走進、三服務”的號召,他們從關注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角度又將法律服務的觸角向校園延伸,把法庭開進校園,通過典型案例給學生最直觀、最具震撼力的教育。到白雁學校開庭的是一起搶劫未遂案,被告人徐正華于2004年11月25日至26日間,先后在如皋市第二人民醫院及如皋市高明鎮,采用持仿真手槍威脅、捂嘴等脅迫、暴力手段,實施搶劫作案2起,雖均未能得逞,但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劫罪。又因其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搶劫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合議庭當庭判處被告人徐正華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宣判后,徐正華悔恨地低下了頭。大多數學生第一次旁聽開庭,規范的庭審,活生生的案例使學生們深受教育。法官們臨行時,校長錢勇國代表全校師生送來一面寫著“關心學生健康成長、攜手共建和諧校園”十六個大字的錦旗。錢校長感慨地說:“讓學生感受開庭審理的全過程,從而知道什么是犯罪和犯罪的法律后果,這樣的庭審所起的教育效果,比我們上10堂干巴巴的法制課都管用!”


        

文章出處:如皋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陳東、顧雪紅、薛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