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徐州市中院黨組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經研究制定出臺了《徐州市法院教育培訓三年(2005?2007)發展規劃》,認真落實《法官法》、《法官培訓條例》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的要求,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規定》明確了教育培訓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結合法官隊伍建設實際,加強法官政治思想教育切實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堅持學歷教育與提高司法能力并重的人才培養觀,樹立法官終身教育、終身培訓的教育培訓理念。
  《規定》提出了教育培訓工作三年基本目標。樹立終身教育、終身培訓的理念;深化學歷層次教育,構建合理的知識結構;加快專家型、復合型號法官的培養速度;設置科學化、系統化的法官培訓課程體系;培育和發展法官培訓教師隊伍,建立師資庫;建立落實培訓考核、任用“三位一體”的制度;建立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保障機制;提高法官隊伍職業技能,盡快實現從知識型培訓為主向能力型培訓為主的轉變,以爭取在今后三年內實現法官職業化建設的基本條件,最終實現為創建現代化法院提供人才和智力資源支持的總目標。
  《規定》規定了基本任務。一是以教育興院為工作出發點,以“大教育、大培訓”思想為指導,把培養“三種素質”法官作為教育培訓的基本點。二是以德才兼備為先,全力培養更高層次的專業人才。實現全市法院45歲以下法官全部達到本科學歷;全市法院法官中碩士以上學位及研究生達到12%,博士研究生力爭達到2‰,全市法院干部隊伍中碩士以上學位及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人數達到120人,市中院碩士以上學位及法學碩士研究生人數在力爭達到55人;建立與完善統一規劃、統一教材、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的培訓模式;建立健全崗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晉級培訓、續職培訓、分類培訓、其它培訓的教育培訓體制。
  《規定》對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加強培訓工作機構設置,理順職能劃分,明確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優化培訓格局;要加大培訓投入。籌建與培訓任務相適應、設施與培訓規模豐配套、設計與綜合功能先進的法官培訓基地。要逐年加大對教育培訓經費的投入,教育培訓經費增長比例不低于同期法院行政經費增長比例;要建立統一的法官教育培訓網絡動態管理體系,實行規范化統一管理;要充實和完善兼職教師人才培養,逐步建立一支以兼為主、以專為輔、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要發展多元化教育培訓模式,創新和改進培訓方式,調整與優化培訓課程體系和內容,逐步建立和完善專家、學者咨詢制度,加強法官培訓專題研究工作,力求培訓效果的質量與價值。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