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高院就全省法院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了總結介紹。
  據介紹,根據《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要求,全省各基層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任條件,加強遴選和審核,并依法提請同級人大常委會批準任命。截至目前,全省各基層法院共選任了人民陪審員2732名。他們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平均年齡41.6歲,其中女性961名,占35.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2395名,占87.7%;黨政機關工作人員1636名,占59.8%;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7名,占34.3%。為了保證陪審員切實履行職責,3月28日至4月2日,省法院舉辦了首期人民陪審員培訓班,各中級法院根據省法院培訓班的模式和要求,結合實際,開展了崗前培訓工作。上崗后,還將開展審判業務專項培訓,使人民陪審員通過學習,逐步領會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理論和審判技能,增強依法履行職務的能力,充分發揮作用。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張羽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