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7月1日上午,通州法院結合“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精神,專門召開二審發回重審、改判案件評議會,對今年上半年中該院被發改的10起案件進行集中會診,這是該院為增強法官辦案質量意識、切實提高案件審判質量的又一舉措。
  在此次評議會上,該院審判委員會通過認真聽取承辦法官申辯意見、深入查找發改原因、深刻剖析案件質量,除案件因二審中出現新的證據或因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差異而被發改外,確定了6件案件為差錯案件,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差錯責任。
  在開展評議工作時,該院嚴把“三關”,力爭評議結果客觀準確、評議效果突出明顯。
  一是嚴把“評議程序關” 。該院規定,凡二審發回重審、改判案件,由立案庭從市中院取回案件卷宗后,先將發改情況送交原審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及審監庭,在原審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寫出自查意見的基礎上,由審監庭進行初步評查,形成書面評查報告,然后提交審委會集體討論評議,確定過錯責任以及處罰方式,最后將評議結果記入審判質量個人檔案。
  二是嚴把“評議申辯關”。審委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發改案件評議會,評議時,針對一些承辦人表示自己在案件處理上并無不當,只是因法律法規的認識和適用上的差異而致使案件被上級法院發改,該院特別規定應給原審承辦法官必要的申辯權。在審委會作出最終評議前,由原審承辦法官列席會議,講透自己下判案件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針對審監庭提出的評查意見,表明自己是否同意評查意見并提出申辯理由。
  三是嚴把“評議通報關”。對經審委會評議的二審發改案件,逐案寫出評議意見,內容包括簡要案情、一審認為、二審認為、評定結果、評議理由、注意問題等方面,并在全院干警大會上集中予以通報講評,以供今后審判工作借鑒。
  通過采取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該院的審判質量穩步提高,法官愛崗敬業,公正辦案的良好形象得以進一步樹立。今年1月至6月,該院二審案件發改數為1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1.82%;發改率為0.78%,比去年同期下降0.45%;已結案件中無一超審限。


文章出處: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顧慧華、邵維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