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為深入推進專項整改活動,潤州法院牢牢抓住制度建設這個中心環節,修改、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注重系統性、實踐性、執行性、公開性。
  一是注重系統性,建立制度體系。該院將需要修訂和完善的制度劃分為隊伍建設、審判管理和行政管理三大系統,每個系統又分為共性管理和個性管理兩個子系統,結合司法工作需要,分門別類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比如在隊伍管理系統中,其子系統共性管理制度又細分為思想政治工作、學習制度、工作紀律和人事管理制度等;個性管理制度則結合院、庭領導、法官 、法警、書記員(速錄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崗位要求作出相關規定。從而使制度要求涵蓋法院工作的每個方面、每個環節和每個人。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體系。
  二是注重實踐性,強化規范功能。該院在修訂和完善制度的過程中,堅持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以遵循審判規律,符合法院工作實際為前提,使制度切實起到規范司法行為的作用。一方面,堅持在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和上級機關已經成文的制度等框架內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另一方面,堅持科學決策,充分體現民意。各項制度均由相關職能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起草,形成文字后發給一定范圍進行討論,征求意見,再由院黨組、院長辦公會或審判委員會討論形成草案,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檢驗并加以完善,形成正式的制度。
  三是注重制度的執行性,提高制度的效能。講求制度的執行力,要求制度具有易于操作,便于執行的特點。該院注意從兩個環節提高制度的效能。(1)實行責任追究制。每一項制度都落實執行部門和責任人,一旦出現執行不力等情況,將對有關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2)在制定各項制度的同時,還制定相關的考核、考評辦法和獎懲規定等配套措施,確保制度落實到實處,嚴格貫徹執行。
  四是注重公開性,強化內外監督。一方面,制定制度的過程公開。通過網站、召開座談會、走訪等途徑,公開征求法院內外的建議和意見。另一方面,公開發布有關制度。對涉及當事人的訴訟管理規定,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內部管理制度將在網上向全院公開,并通過一定形式向人大代表、執法執紀監督員和有關執法部門公開。接受內外監督。


      

   
文章出處: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陳青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