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睢寧法院通過“四查”深挖執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并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修訂)了《執行聽證規范》、《交叉執行若干規定》、《定期通案若干規定》等18項規范性文件,使執行案件的整體質量有了較大提高。
  “四查”即:在審判管理辦公室每月例行質量評查后,由紀檢監察室復查執行局6月份執結案件,再由院長、分管院長、紀檢組長、執行局負責同志對5、6月執結案件逐一復查。專項整改活動督察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執行局進行重點督查。
  對執行局5、6月份執結的共181件案件評查、復查后,整改辦對存在問題進行詳細梳理、匯總,對每一位承辦人辦案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逐一點評、通報。在評查、復查過程中,睢寧法院堅持邊查邊改,查改并進。執行局負責人及業務骨干,按照院領導的要求和部署,與整改辦同志一道多次利用休息時間召開座談會,結合實際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探討對策。對照上級法院的有關規定,借鑒外地法院的成功做法,睢寧法院從細微之處入手,對執行的每一個關鍵環節都設計出既科學又有效的管理規范,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制度體系。
       
 
      

   
文章出處:睢寧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顧開龍、魏 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