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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省范圍全面啟動創建活動。

此次活動是鞏固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創建以點帶面,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激勵引導全省各級法院樹牢司法為民理念,創新司法為民舉措,提升服務群眾本領,加強良好訴訟生態建設,切實解決好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展現新時代江蘇法院干警的良好風貌。

《方案》提出示范法院創建標準。聚焦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及黨風廉政建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審判執行工作、訴訟服務和信訪化解工作、干警履職能力水平等六個方面設置創建指標。各地法院在做好規定動作的同時,也可根據工作實際,開展有地域特色、群眾滿意、效果突出的為群眾辦實事精品項目,作為示范創建自選動作加分項。

《方案》明確示范法院創建程序。包括制定方案、中期評估、評審推薦、復核審查、創建命名等步驟。堅持創建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內部考核和外部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本級人大、紀檢監察部門、黨委政法委及政法隊伍整頓領導小組意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和媒體代表參加創建評議,并向社會公示。

《方案》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認識示范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堅持面向社會開門創建,積極發動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和檢驗活動成效的根本標準。堅持示范創建和社會宣傳有機融合,讓人民群眾更加了解法院,增進對法院工作的理解、關注和支持,全面展示江蘇法院“為群眾辦實事”的新成效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