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實現“提高案件質效指標、改善執行工作環境、加強制度建設、構建執行良性運行機制”的四大目標,從今年9月中旬開始,江蘇省通州法院根據上級法院統一部署開展了為期52天的執行大會戰活動。此次執行會戰共分排查摸底及宣傳發動、執行實施以及執行總結鞏固等三個階段。日前,該院經過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在工作中推行“三項制度”,以有效推進執行工作,確保執行會戰能取得預期效果。
  一是實行社會知情舉報制度。針對由于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又無財產線索可查,致使大量執行案件陷入困境的情況,該院實行懸賞舉報公告制度,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等媒介或以張貼方式讓公眾知悉執行舉報獎勵公告,必要時在公告上配上被執行人照片,并明確規定凡案外知情人能準確提供被執行人藏身之處或財產線索的,均按公告中申請人承諾的金額給予獎勵,同時嚴格督促兌現,以此鼓勵知情人向法院提供更多、更有價值的被執行人線索,積極調用社會力量逼迫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二是實施執行回告制度。規定執行法官在恰當時機公開執行期限、執行內容和執行措施,通過集中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開被執行人的履行義務,并對熱點難點案件進行公開聽證,將案件執行的進展情況、被執行人的財產處理情況以及法院的執行工作情況等等一一告知雙方當事人,進一步增強執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贏得申請執行人對法院執行的理解、支持和認同,并有效促使被執行人積極主動地履行義務。
  三是建立社會執行網絡體系制度。該院積極從全市各鎮、村、社區中發展執行聯絡員,建立起以法院執行法官為主力、各鎮、街道執行聯絡員和各村、社區執行聯絡員為基礎的三個層次的網絡體系,在工作開展中積極調動發揮社會執行聯絡員的力量,使執行聯絡員能在第一時間內積極主動地把其了解到的被執行人下落或其財產線索反饋給法院,形成法院與社會各界上下、左右互動的執行網絡,在社會上營造出濃厚的執行氛圍,以切實提高法院執行工作的成效。
  據悉,該院執行會戰自9月16日正式進入執行實施階段以后,在不到6天時間內,便已實際執結案件45件,執行到位金額50余萬元,取得了執行會戰活動的開門紅。
      

   
文章出處: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顧慧華、張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