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在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中,海門市法院從提高執行能力、規范執行行為入手,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在整改中緊緊圍繞“四個規范”,確?!八膫€實現”。今年以來,該院的執行案件投訴率為零,案件執結率上升8.8%,執結標的金額達XXXX萬元,平均執行天數縮短34.5天,僅為25.76天/件,執行工作走上了動態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一、規范執行流程,確保執行公開。 省高院制定出臺《關于推行執行全過程公開制度的若干意見》后,該院黨組根據《意見》要求,在執行流程中狠抓落實。在執行立案時,就公開執行案件的立案標準和立案條件,向申請人發放權利義務告知書、執行風險告知書、執行監督卡;在執行中,限時向申請人告知案件的執行實施情況,對執行異議、變更追加執行主體等一律實行公開聽證;在執行后,對未能執結的案件,告知申請人中止、終結的理由及進一步得到法律救濟的途徑。通過規范執行公開,增強了執行工作的“透明度”, 確保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既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又降低了執行上訪投訴率,截止今年9月,該院實現涉執上訪“零投訴”。
  二、規范執行禮儀,確保執行形象。該院針對少數執行干警在執行中不注意執行禮儀的問題,將規范執行禮儀與執行隊伍作風建設結合起來。要求執行干警在接待每一位當事人時,應做到認真聽取其陳述和意見,態度和藹、舉止規范。外出執行辦案必須著制服、佩帶小胸徽、出示執行公務證件,嚴禁單獨外出辦案和“三同”。在執行公務中使用規范、準確、文明的語言,禁止對當事人有任何不公的訓誡和不恰當的言辭,以避免當事人和公眾對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潔產生合理懷疑,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通過規范執行禮儀,進一步提高了人民群眾對該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
  三、規范執行措施,確保執行公正。在執行中既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強化司法權威,又要避免簡單粗暴、以拘代執等問題,為此,該院根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一步細化了執行過程中搜查、查封、凍結、扣押、拘傳、拘留、罰款等強制執行措施的操作規范,對每項措施的采取均制定了相應的程序要求。對采取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明確告知執行措施的有效期限,對拘留、罰款措施,嚴格合議、報批程序。通過規范執行措施,糾正了過去執行中“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傾向,有效地確保了程序公正和案件質量,今年以來,該院沒有接到一件對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服的復議申請和信訪投訴。
  四、規范執行管理,確保執行質效。在專項整改中,該院結合《全省法院執行工作考核方法(試行)》和本院《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的規定,以案件執結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平均執行天數、涉執信訪投訴率四項指標為中心,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執行干警的業績考核。要求執行局對照各項分析考核指標每周進行排序通報,每月進行分析匯總,每季度撰寫執行工作運行態勢分析報告。要求執行干警嚴格按照考核要求,準確、及時、完整地填報各項案件數據,對不按規定填報的作出相應的扣分處理。既有效地調動了干警的主觀能動性,又大大提高了案件執結率、執行標的到位率,縮短了平均執行天數,確保了執行案件的質量和效率。
      

   
文章出處:海門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