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2005年10月19日,市法院召開專門會議,對落實南京市委批轉南京市法院黨組《關于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情況報告》的文件精神作出具體部署,采取十大措施攻克“執行難”問題:一是大張旗鼓地開展執行宣傳工作。對正面典型進行正面宣傳,對反面典型給予曝光,將督促履行的通告貼到被執行人的住宅區。在全社會掀起支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新高潮,為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廣泛深入的教育引導,在全社會形成生效法律文書必須執行的法律意識,形成以抗拒、阻礙、干預人民法院執行為恥,以服從、協助、支持人民法院執行為榮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建立執行威懾機制。積極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構建轄區范圍內執行工作威懾機制。對于被曝光的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工商年檢、稅務登記、銀行貸款、出國出境等方面的民事權利進行限制,迫使其履行法定的義務。三建立執行協調機制。一方面,加強與社會各方的協調,尋求多方配合,建立聯辦、協辦機制,建立執行110與公安110聯動機制,與工商、稅務、車管等部門協調建立執行快速通道,迅速辦理協助執行的每一環節,努力提高執行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構建法院內部協調機制,做到立、審、執兼顧。確有財產線索的才立案,在審判階段該保全的一定要保全,判決的內容明確具體,在法院內部營造有利于執行的環境。四是繼續推行執行曝光臺制度。市法院在媒體上公布被執行人的有關情況,號召廣大讀者提供執行線索,如果申請人同意可以對提供有價值財產線索的群眾給予相應的獎勵。五是推行信息共享制度。全市法院執行案件信息每月進行交流,形成全市法院執行信息共享。六是限制不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出國、出境。七是加大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行為人的懲治力度。市法院將匯同市檢察院、公安局聯合出臺《辦理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案件的實施辦法》,細化辦案程序,增強可操作性,提高辦案效率,為打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犯罪行為創造有利條件。八是加快執行機構改革。落實上級要求執行局升格為及內設機構改革的要求。市法院協調區、縣法院盡快落實省、市關于加強區、縣法院執行機構建設與人員配備的要求,有條件的區、縣法院可成立調查科等機構,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的調查力度。九是進一步加大執行公開的力度。堅持執行公開告知制度,所有能公開的案件,都應依法向當事人公開,保障當事人對執行工作的知情權。十是調集精兵強將、配備優良裝備提高執行機構的戰斗力。加強執行人員隊伍建設,對于沒有達到中央11號文件要求的法院,市法院將到有關區、縣協調配齊、配強執行人員,盡快建成一支政治堅定、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過硬、訓練有素的執行隊伍。努力改善執行裝備,要為執行機構配齊配好相應的執行車輛和執行裝備,按照市委文件的要求為執行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執行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仲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