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路某本來有一個和睦的家庭,可是這一切都在他又一次接觸法輪功后破滅了。10月27日,法院審結了路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沒收法輪功宣傳光盤、傳單。
  現年36歲的路某是蘇州一企業的職工,有著穩定的收入,有一個溫柔的妻子,還有一個5歲的活波可愛的兒子。可是他因迷戀于法輪功,并制作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而走上犯罪歧途。2005年5月,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對路某的住所進行了調查,當場查獲路某正在上法輪功網站,并且從其家中查獲大量法輪功光碟和宣傳品。路某隨即被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據路某供述,他早年曾經練過法輪功,后來不練了。在2004年年底時感到身體不適,內心空虛,就又重新練起了法輪功。并且從境外的法輪功網站上學會了如何刻錄光盤,制作法輪功宣傳資料。為此他還特意去購買了光盤刻錄機,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期間,路某多次點擊境外法輪功宣傳網站并非法下載法輪功宣傳資料后,分別刻錄和打印宣傳法輪功內容的VCD光盤293張、傳單139份,并將其中的183張含有宣揚法輪功內容的VCD光盤和105份含有宣揚法輪功內容的傳單先后在超市、居民小區、汽車站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散發。
  法院經審理認為,路某制作、傳播邪教宣傳品,宣揚邪教,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社會影響極其嚴重,己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于10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路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宣揚法輪功內容的VCD光盤和傳單及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目前路某尚未提出上訴。
      

   
文章出處: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留兵、王永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