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10月中旬,濱湖法院立案庭與刑庭一起聯手調處了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刑事自訴案件。
  2005年4月25日下午,家住華莊鎮某村的自訴人韓某因其孫子被罵一事與被告人張某某之母發生糾紛。當天傍晚,張某某與家人一起去韓某家,雙方發生打斗。在打斗過程中,韓某被張某某打傷,造成鼻骨骨折,其傷勢已經構成輕傷。在派出所調解無效的情況下,韓某便向濱湖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張某某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并賠償醫療費、傷殘補償費等2萬余元。
  由于自訴人在提起刑事自訴時無法向法院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立案庭收到自訴材料后,立即與東洚派出所取得了聯系,及時調回了相關材料。經過認真仔細的審查,法官發現雙方當事人不僅是同一村巷的鄰里,而且還有親戚關系。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避免今后出現鄰里不和、親戚之間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該院刑庭費庭長親自與立案庭的同志一道前往華莊鎮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經過耐心的說服教育,被告人張某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自訴人賠禮道歉,并自愿賠償自訴人醫療費、傷殘補助費等共計人民幣1.5萬元,自訴人韓某也表示諒解并愿意接受對方的賠償,雙方還明確了今后不再為此事發生新的糾紛。
  經過立案庭和刑庭法官的共同努力,終于及時圓滿地解決了這起鄰里糾紛,受到當地群眾的好評,取得了效好的社會效益。              
      

   
文章出處: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