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1月14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fā)了全市法院2005年1-10月審判質量效率指標通報,睢寧法院以17.84天的案件平均審結天數、1.44%被判發(fā)回率、2.22%的依法延長審限、中止審限、中斷審限、暫停計算審限計算審限未結案率為全市最低;93.88%的結收案比、45.2%民事案件調解率、9.51%的上訴率名列第二,審判質效走在全市前列。
  今年年初,睢寧法院黨組經過反復深入的調查研究,統(tǒng)一思想,下定決定,全面實施了案件質量效率考核體系,對于審判工作,在質量、效率、效果上科學設定了25項評估、評價指標。在“質”上制定案件質量管理辦法,分別以上訴率、發(fā)改率、申訴率、錯案率等為指標,做到裁判差錯有追究。“量”上定指標,制定案件流程管理辦法,以審限內結案率、收結案比、未結案數、人均辦案數、平均審理天數等為指標,做到貽誤訴訟有處理。在效果上,制定案件效果評價辦法,以信訪投訴率、滿意率等為具體指標,查證屬實者必處罰。同時成立了審判管理辦公室,狠抓影響法院審判工作的難點、熱點、焦點問題、比如調解率偏低問題、少數司法不公問題等,出臺具體措施,大力開展專項整改、收到了明顯成效。
      

   
文章出處:睢寧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婧 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