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一名當事人在法院打官司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后,沒有離開法庭,僅僅10分鐘不到,就簽收到了民事調解書,這樣的情況在虎丘法院已經屬于普遍現象。據悉, 2005年該院調解結案的438件民事案件,全部都是當庭送達民事調解書,民事案件調解率比去年上升了4.38個百分點。
  蘇州虎丘法院在加強民事調解工作中,對法律文書以“該繁則繁,當簡就簡”的原則進行了改革。他們制做了民事調解書的樣式模版放在局域網上,法官在撰寫調解書時,只需在局域網上下載模版進行填寫,省去了撰寫格式化文字的時間;對于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只簡單引述原告訴稱和被告答辯內容,不再寫案件事實而直接寫當事人最關心的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而且由于法庭記錄全部實現電腦化,法官直接就可在法庭內根據庭審記錄制作調解書,當事人無需移步,一般都在10分鐘左右,就能拿到一份簡明扼要,表述清晰的民事調解書。由于民事調解書當庭送達,不但大大提高了審判效率,節約了審判資源,而且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真正實踐了司法為民。
      

  

   
文章出處: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