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元月11日,江蘇省海安縣法院出臺《打造創新型法院實施方案》,規劃了該院今后創新工作的主要步驟,決定推進四類創新,提升四項能力。
  近年來,海安法院堅持高舉創新大旗,通過設立審“誤”公開欄、總結“調解十法”、民商事案件調查令、非訴行政執行裁前告知、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化、刑事案件簡易程序集中審、民事案件繁簡分流、行政案件簡易審、裁判文書格式化、建立綜合執行網、法官審判業績百分考核、制定優秀案件評選規則等創新舉措,極大地推動了該院的各項工作。五年來,該院4次被江蘇省高院授予“人民滿意的法院”或“優秀法院”稱號,刑事審判、行政審判、執行、審判監督、訴訟調解、紀檢監察、調研、宣傳、青少年維權、網站建設、武器裝備安全管理、督查聯絡等工作被評為全省法院先進,9個部門10次受到省級表彰;1人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模范法官”稱號,1人被最高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司法警察先進個人”,19人次受到省級表彰。去年,該院及執行局分別被江蘇省高院確定為“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審判業務示范點”。該院有關案件質量“個十百千萬”工程的舉措,還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國推介。
  中央作出建立創新國家的戰略決策后,該院黨組十分重視,次日一上班即召開黨組會商討貫徹落實措施。在各部門召開會議的基礎上,又召開中層干部會征求意見,并通過局域網廣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見,最后經黨組研究確定了《打造創新型法院實施方案》。該方案根據中央的戰略要求,結合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綱要”和上級法院實施意見,決定推進四類創新,提升四項能力。
  創新廉政舉措,提升拒腐防變能力。以廉政文化建設為載體,強化黨風廉政教育;以落實廉政工作責任制為龍頭,繼續加強制度創新;以超前防范為目的,充分發揮監督網絡作用;以信訪和案件督查為依托,及時發現、查處違法違紀問題;以提高素質為抓手,進一步發揮兼職紀檢員的作用。
  創新考評體系,提升審判管理能力。強化審判質量效率指標信息數據庫建設,將定期考核與日常分析結合起來,做好審判質量運行情況的動態監督,增強業務指導的有效性;完善法官和非審判人員業績百分考評考核制度;制定化解重大矛盾案件能力考評辦法;繼續深化案件質量“個十百千萬”工程。
  創新管理模式,提升司法政務能力。完善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體系,分解權限,細化管理,兌現獎懲;實行干警日常司法行為百分考核;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制度;加強法院安全預警機制;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標準化、人性化。
  創新和諧機制,提升司法為民能力。推進調解工作,加強與大調解機制的協調、對接,加強與基層組織的聯系,形成訴訟、和解、調解、行政處理、仲裁裁決等相銜接的聯動機制;實行庭前證據公開提示制度、庭后裁判結果釋明制度。把大量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訟前,預防和減少矛盾激化。
      

  

   
文章出處:海安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錢 軍、郭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