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開開庭對全國首例因盜水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永強豆漿坊盜水案件”進行審理。
  據了解,近3年來,天津市南開區永強豆漿坊老板劉勇伙同天津自來水集團有關工作人員,私自從街道下面的自來水主干管網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內使用,盜竊自來水價值高達31萬余元。經群眾舉報,被有關部門查獲。這次出庭受審的被告人共5人,除劉勇外,還有豆漿坊廚師長曹某某、副經理張某和自來水集團營銷員袁某,罪名都是盜竊罪;另外一名被告人是該豆漿坊的總經理曹某,因涉嫌提供偽證、妨礙公安機關偵查,而被以偽證罪提起公訴。
  2001年5月29日,天津市南開區永強豆漿坊老板劉勇在鞍山西道學明路拐角處開設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同期,劉勇找到自來水集團南開營業部營銷員袁某,稱其店內水支出高且流量不夠用,提出由他花錢讓袁某為他從店外自來水主干管網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內使用,袁某應允。此后,袁某雇用數名民工從自來水主管網支管上私接一根管道至該店墻根處,之后,劉勇又將管道引入店內接多個出水口使用。數月后,因與竊水管道連接的管道爆裂,被告人劉勇、袁某因恐事發,將竊水管道堵死廢棄。經天津市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水表計量檢定站鑒定,使用此根竊水管道所盜水的價值共計5.4萬元。
  2002年8月,被告人劉勇發現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門外附近的馬路上因拓路施工露出埋于地下的部分自來水網管,遂生盜竊歹念,指使該店廚師長曹某某、副經理張某購買管件、雇用工人,利用晚間施工,從被發現的自來水主管網支管上私接一管道至該店墻根處,數日后,劉勇又將管道引入店內接多個出水口使用至去年8月15日案發。經鑒定,使用此根竊水管道所盜水的價值共計26.28萬元。
  2003年8月15日,天津市自來水集團稽查大隊根據舉報,將永強豆漿坊鞍山西道店盜竊自來水之事查獲并向公安機關報案。9月1日,被告人劉勇、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后被告人曹某、張某亦被抓獲歸案。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新網
文章作者:趙 凱 安麗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