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恩柱在回顧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年來的工作時說,2003年是十屆全國人大第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履行職責,為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做了大量工作。無論在立法、監督,還是自身建設,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 
    他說,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方面確定的目標,是在本屆任期之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制定了五年立法規劃,把基本的、急需的、條件成熟的立法項目作為重點。 
    姜恩柱說,我們確定的立法重點有六個方面:第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適應社會全面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需要的法律,比如物權法等。第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協調發展和東中西部協調發展的法律,包括修改義務教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有關完善社會保障和救濟體系的法律,如社會保險法、社會救濟法等。第四,進一步促進政府轉變職能,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法律,比如行政收費法、行政強制法、行政程序法等。第五,有關促進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司法公正方面的法律,如修改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第六,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方面,保護公民權利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法律。比如農民權益保護法,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 
    他說,去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草案,審議通過了10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在立法過程中,堅持立法為民、以人為本,既注意行政和司法機關行使權力有法可依,又注意對權力的行使實行制約和監督,保證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注意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保證各方面充分發表意見,反復推敲研究,使立法質量有了進一步提高。 
文章出處:轉載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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