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04年3月14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

  2004年3月14日于北京

文章出處:轉載自新華網
文章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