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自3月26日起由北京市門頭溝法院負責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將不會在自己過生日那天被開庭審判。這是門頭溝法院刑事審判庭為尊重被告人人格采取的一項新規定。
  該院舉措具體為:承辦人在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時,同時送達訴訟權利告知書,并詢問被告人身體的健康狀況,對于有傷病的被告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使其能夠正常參加庭審;在審限允許的情況下,承辦人將不在被告人生日當天送達起訴書或安排開庭、宣判。針對近幾年來女性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情況,為了更好地審理此類案件,刑事審判庭將成立女性犯罪案件合議庭,確定一名女審判長和一名女審判員分別審理適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女性犯罪案件。
文章出處:轉載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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