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歷時七年制定的《行政許可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該法規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做出了更多的規范。日前,市直機關、工商局、地稅局、勞動保障局等部門的一些局級干部和400名公務員來到北京市一中院,聽該院副院長李新生講解行政執法人員應具備的法制觀念和《行政許可法》的主要內容。
  《行政許可法》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后,又一部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重要法律。《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了行政許可事項的范圍。
文章出處:轉載自北京娛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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