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兩級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司法審查職責,在行政審判工作中彰顯法治精神,踐行司法為民,使行政審判工作漸入佳境。近五年來,該市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7135件,審結7094件,結案率達99.5%,受理非訴行政案件16764件,執結16731件,執結率達99.6%,受結案居全國省會法院之首,為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發揮了重要作用。
  鄭州中院黨組認為,隨著國家法治化進程的加快,依法行政顯得愈加重要,而規范行政行為又離不開行政審判,只有把行政審判放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行政審判才大有可為。該院把不斷優化行政訴訟環境,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在全市審結的7135件行政訴訟案件中,原告勝訴的2161件,占總數的35.9%,增強了人民群眾對行政訴訟的信心。與此同時,該院從不斷降低行政訴訟的受案門坎,提高自身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擴大行政訴訟的規模和影響入手,使受案數量一直穩居先進行列,使人民群眾的信任度不斷提高。在此基礎上,鄭州法院針對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進一步擴寬行政審判領域,審結了葛銳狀告某局“放心店”牌匾案、司機狀告交警紅燈打手機處罰案、司機狀告執法局貼單以及拖車案、臧瑩安狀告某行政部門醫師執業證書案等幾乎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領域的新類型案件。
  為有力維護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鄭州法院五年來依法判決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訴訟案件1968件,占總數的32.8%,原告自動撤訴的703件,占總數的10%,從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維護了依法行政的嚴肅性。同時依法撤銷了一批不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促使行政機關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在及時有效地化解了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踐行司法為民過程中,鄭州法院依法審理了一大批城市拆遷、農村土地征用、社會保障等涉及多數群眾利益、矛盾尖銳的社會難點和熱點案件。鄭州中院受理滎陽75名退休職工訴某廳不作為案、管城110戶拆遷居民訴某房管局違法收費案、登封少林景區273戶拆遷居民訴政府拆遷安置協議案等案件后,通過不懈努力使這些案件在法制軌道內予以化解,防止了矛盾激化,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文章作者:劉紅建 安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