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行政訴訟審判座談會上獲悉,我國《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15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共受理一審行政案件91萬余件;行政案件的類型拓展到50多種,幾乎覆蓋所有行政管理領域;在已審結的一審行政案件中,原告勝訴率為30%左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曹建明主持召集多位司法界官員和學者,就行政訴訟審判進行座談。與會者指出,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頒布實施,被公認為是我國行政法治進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標志著我國依法行政開始進入重視保護公民權利和監督行政權力的新階段。行政審判對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規范行政行為,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巧的是,同一天,作為被告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常務副局長范漢云,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應訴,開中央國家機關高級別行政官員出庭應訴行政案件的先河。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青年報
文章作者:肖 遙、崔 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