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鎮農民王為軍因其家人被感染艾滋病狀告沙河市康泰醫院一案,經過三年多的審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王為軍及其女兒獲賠362042.55元。
  河北省武安市邑城鎮農民王為軍近日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審時陳述,他的妻子靳雙英待產期間,曾于1997年7月30日住進沙河市康泰醫院接生,8月1日生下一女嬰。8月4日康泰醫院給靳雙英輸血400ML。靳雙英在產后不久出現了“雙乳腫痛、口腔潰瘍”等艾滋病早期癥狀,1999年4月經北京地壇醫院檢查,證實靳雙英感染艾滋病病毒,靳雙英于當年5月16日死于家中。不久,他的女兒也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為此,王為軍懷疑康泰醫院給妻子輸的血有問題。
  2000年8月,王為軍將康泰醫院告上法庭,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開庭審理。2001年10月15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康泰醫院賠償王為軍一家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6.2萬元。一審判決后,原告、被告雙方不服均提起上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并于2003年8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以“原審認定不清”為由,撤消一審判決,發回重審。9月23日,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經檢驗,違規采血輸血,靳雙英死于艾滋病的事實清楚。法院判決,被告沙河市康泰醫院賠償原告共計362042.55元。此外,法院駁回了沙河市康泰醫院的反訴請求及原告的其他請求。但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仍然不服,再次提起上訴。今年2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進行了公開審理,4月2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章出處:轉載自新華網
文章作者:呂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