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居民院分表之和與總表差異問題,居民在與供電及房管部門幾經交涉未果的情況下,以電力消費者的名義將所在地區的房屋經營公司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特殊的其他合同糾紛案。據悉這是北京市首例的電力消費糾紛案。
  家住宣武區李先生訴稱,去年底到今年初,同院居民發現,院里生活用電的分表之和與總表相差巨大。為此全院居民曾一同逐一認真對各分表進行檢查,未能找到問題癥結所在。大家又找到供電局詢問,得知此事應由產權單位負責。于是居民們又找到了所在房管部門的二分部。但后者卻說他們也不知此事由哪兒負責。
  目前部分居民拒交電費,而李先生的孩子由于正面臨緊張的高考,學習異常緊張,其他與他有類似心態的居民為了防止被無端牽連停電,不得不全額墊付了差額電費。此間,李先生一直為此四處奔波,想盡了辦法,并請求二分部維修解決,但均被拒絕。
  李先生認為,此問題的解決不過是幾十元的成本,而房屋部門卻置全院居民的權益不顧,已侵害了包括他在內的電力消費者的電力消費知情權和合法用電權。為此,他將二分部所屬的房屋經營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后者盡快出資維修、維護公共線路,以保證他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文章作者:蕭 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