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法治江蘇,就是全省人民在黨的領導下,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體進程中,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逐步實現我省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边@是7月14日中共江蘇省委制定出臺的《法治江蘇建設綱要》中為我們描繪的法治江蘇的藍圖。
  《綱要》提出了建設法治江蘇的總體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我省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國家、社會事務和經濟文化事業的權利得到全面實現和保障,公共權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規范和約束。具體內容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層民主自治制度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全面進步;
  ??有比較完備的,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配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體現以人為本和富有江蘇特色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健全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的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體制,在全國率先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和更具效率、更加開放的行政管理體系,各級政府依法行政、高效廉潔、公正透明;
  ??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公正司法、嚴格執法,形成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服務百姓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普遍提高;
  ??廣大公民自覺學法、用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社會弱勢群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法律監督機制健全并有效發揮作用,社會信用制度基本健全,法律服務體系完備,社會治安良好,安全、誠信、規范的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全面建立。
  根據《綱要》,建設法治江蘇的總體進程為:2005年前完成規劃、動員、部署工作;2006-  2015年全面貫徹落實本綱要的各項任務,基本實現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區域的法治化目標;2016-2020年鞏固全省法治化建設成果,全面提高江蘇區域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水平。
    《綱要》還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江蘇的七項任務: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規范市場秩序,營造適應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加強地方立法,制定和完善適應區域現代化進程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嚴格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堅持公正司法,切實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健全監督體制,強化監督實效;深化全民法制教育,增強公民尤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與法律素養。?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吳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