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四名放射科退休醫生患上職業病,他們認為醫院難辭其咎,聯袂將其告上了法庭。近日,這起全國首例醫院職業病損害糾紛案終以四人獲精神撫慰金13萬元而告終。
  鄭毓興、張又錚、余國慶、劉殿武4名原告在醫院工作期間均從事X線放射性工作,并于近年分別被浙江省放射病診斷小組診斷患有放射性白內障、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皮膚潰瘍、放射性皮膚癌等疾病,損害程度不等。其中,張又錚已于2000年5月在被告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了第四指指掌關節離斷術治療。去年4月15日,張又錚4人向湖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由于不被受理,訴至法院。在庭審中,4原告都向被告提出巨額精神損害賠償。他們認為,工作中使用的機器是上世紀40年代生產的。院方明知這一狀況,仍人為地加大工作量,且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在確診患有職業病后,仍不給他們調換工作,被告應對所造成的后果承擔賠償責任。而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則認為,4名醫生從事放射工作,日積月累導致放射性職業病,并非院方主觀上的故意行為或過錯,院方不存在違法行為的因果關系。
  日前,此案在湖州市吳興區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由被告補償給原告張又錚四人精神撫慰金共計13萬元。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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