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日前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主任、商務部副部長張志剛透露,為了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進一步完善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我國將在年底之前出臺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刑事犯罪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適當降低知識產權犯罪的刑事制裁門檻。
  張志剛稱,據他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就關于辦理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了深入的調研,目前已經形成了初稿。該司法解釋將在年底以前出臺。其內容包括將適當降低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在刑事制裁方面的門檻。同時,對在線盜版、假冒侵權產品的運輸、儲存和分銷等侵權行為的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之所以要降低刑事處罰的門檻,并不是說明以前的標準不符合國際標準。與國外的知識產權保護大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不同,中國為了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建立了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管理模式,許多案子比較小、情節比較輕的案件是通過行政的途徑進行解決。但是,考慮到中國目前知識產權侵權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中國決定進一步降低司法執法中刑事處罰的門檻。
  據介紹,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已經建立起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比較齊全的保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管理體系和執法保護體系,參加了國際保護知識產權的主要條約、公約,走過了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逾百年的歷程。
文章出處:轉載自新華網
文章作者:王宇、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