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將有5部司法解釋開始實行。
  如何判斷某項財產是否屬于被執行人,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采取了推定被執行財產所有權的標準?!蛾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明確,執行程序中處理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時,首先選擇拍賣的方式,規定了三種委托評估、拍賣機構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針對法院審理技術開發、轉讓、咨詢和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明確了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認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對合同效力、“黑白”合同的認定、發包人拖延工程結算、墊資、工程造價與工程量的計算等矛盾特別突出的司法問題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交由國家郵政機構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這種形式的送達與法院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章出處:轉載自人民法院報
文章作者:黎 虹、陳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