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萬易通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無故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21萬,為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法院對其予以強制執行。日前,蘇州市滄浪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來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接到群眾的舉報,稱廣州萬易通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不為職工繳納2003年的養老保險費。經過調查核實后,情況屬實。2003年的12月5日,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了蘇社察決字〔2003〕第2號行政處理決定書。責令該單位于2003年12月20日之前按照規定為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共計211114元。該公司若不服上述決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法院起訴。但是該公司一直沒有提交復議申請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是一味的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金。
  7月19日,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向滄浪區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對廣州萬易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應當為員工補繳的2003年全年的社會保險費211114元予以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目前法院對該執行案件正在審查之中。
  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是其中相輔相成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的指導原則。如果企業不能按時足額交納養老保險費,就會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上的缺口,國家就會調集別的資金來彌補這個缺口。長期以來,這個缺口越來越大,就大大削弱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支撐能力,這個制度就無法正常運行。
文章出處: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留兵、小儲